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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义个人商标注册的办理步骤

作者:吕梁盛弘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11-21 08:18:06

现如今经济飞速发展,我们发现吕梁商标注册的数量也随之不断的扩大,而在我们进行商标注册的过程中,我们知道由于注册主体不一样,其中的的区别还是很大的,那么下面就由顾问来为大家介绍一下个人商标注册和公司商标注册的区别主要有哪些?

一、商标归属权不同1、公司名义注册的商标所有权归公司,企业法人或企业的股东不享有对注册商标有专有权,公司如果注销,商标就必须在注销之前转让才可以继续存续,如果公司破产的话,商标属于公司财产需要做清算。2、个人名义注册的商标个人注册的商标只归个人所有,虽然申请时提供个体户执照副本的复印件,但是注册成功之后商标是属于个人,归个人使用及其支配。

二、稳定性不同1、公司名义申请的商标不稳定公司名义申请的商标,申请人是公司,地址是公司执照上的地址,注册商标的信息必须跟公司执照上的公司名称以及地址一样,如果有变动,就需要对商标进行主体资格信息做变更。2、个人名义申请的商标稳定个人名义申请的商标申请人是个人的名字,申请人的地址是身份证上的地址,个人的身份证通常都是稳定不变的。因此,商标的申请人信息也不需要变更,一般相对稳定。

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技术的推陈出新,人们的生活进入了全新时代,为了保护自身的知识产权开拓广阔的市场,许多高科技企业都在注册商标、专利申请、版权登记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局部。

在2019年5月“华为鸿蒙”吕梁商标注册曝光后,大家发现不仅仅在中国,华为在海外多个国家也申请注册鸿蒙商标,后续将用于手机操作系统。三星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也不甘示弱,据外媒曝料,韩国最新获批的商标专利中,“SAMOLED”商标于2019年11月6日被收录到韩国知识产权局的商标库中,其申请类别为Class9,涉及的产品服务为“OLED显示器;智能手机显示屏;监控器电视屏幕;数字标牌电脑屏幕”。小编在我国商标局官网也查询到,三星公司早在2010年就申请注册商标“SAMOLED”,并且同样的类别也是9类。

国内早在2007年申请,从命名规则上推断,SAMOLED应该是AMOLED屏幕的新版本,相较之前版本会更加出色,屏幕是手机使用最多的地方之一,相信三星会将升级之后的全新屏幕装备在2020年初推出GalaxyFold2和GalaxyS11上。

大家从华为鸿蒙到三星SAMOLED可能都看到,产品在未发布之前,就开始抢先注册商标,不得不说对于这些高科技大企业更加重视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这也是为了防止他人“盗版”品牌的出现。企业不论大小都应将知识产权摆在重要的位置,因为商标注册下来需要较长的时间,所以产品未动商标先行是非常有必要的,如果业务没有涉及到海外,也应多考虑注册全类保护和近似商标保护,否则在市场做大之后被他人恶意傍大牌则会得不偿失。

现在有不少朋友开始申请国际商标,有很多走国际商标申请的,也有直接走单一国家的,相对于商标而言,专利的国际申请也是值得关注的,但是马德里国际商标申请有几个问题是值得大家注意的。在专利合作条件中,是不包括商标与外观设计的,其只针对发明与实用新型。并且在进入指定国的时候,只能选定一种专利类别。要么是发明,要么是新型,不能两种同时申请。

国际商标申请不是必须的,但是如果要做,同样是有时间限制的,这个是优先权之日起22个月,或者拿到国际检索报告之后的3个月内。国际商标申请专利检索是有时间限制的,这个可以是优先权之日起9个月内,也可以是收到检索文本的3个月之内,以时间长的为准。

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1、使用本法第十条的禁止性使用标志的:(1)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2)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3)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4)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5)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6)带有民族歧视性的;(7)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8)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同时,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2、使用本法第十一条禁止作为吕梁商标注册标志的商标:(1)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2)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3)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但是,上述3类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3、使用本法第十二条禁止注册形状的商标,例如以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不得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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