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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城企业注册商标有哪些类型?

作者:吕梁盛弘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8-25 08:12:13

近几年商标转让的数量逐年增多,原因不外乎商标申请驳回比较多或吕梁商标注册周期较长。那么商标转让要注意哪些事项?

一,签订合法的转让合同,转让合同是对商标受让人的一种法律保障。保障商标转让能在公平合法的范围内顺利转到受让人名下。

二,商标转让公证。商标转让公证非必须,企业可以选择公证也可以不公证,这个是要看具体情况的。

三,注销中转让,有的企业要注销公司,因此把名下的商标转到别的公司名下,你们对于这种情况,尽可能的办理商标转让公证。以免商标局让补正其他文件。

四,商标转让成功后,商标局下发的不是新的商标注册证,而是<商标转让核准通知书,除非企业重新办理商标补证,否则商标局不会重新发新证书的。因此在办理转让的过程中,商标受让人要问商标转让人把商标证书跟合同一起转过来。

五,公司人员私自把旗下商标转到别处公司,针对这种很少见的情况,需要立即以公司名义撤销此次转让。否则商标转让出去真的麻烦了。

为了继续深入推进吕梁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增强全社会商标意识,提高商标注册申请质量,方便申请人申请注册商标,更好维护商标注册人权益,工商总局商标局以《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为主要依据,把申请人普遍关注的有关问题绘制成卡通画册,囊括了如何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注册的商标包括哪些要素,如何办理转让、如何使用、怎样避免侵犯他人权益等申请人最关心、与申请人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话题。

所谓商标的反向假冒也称商标的反向仿冒,是指经营者合法取得他人拥有注册商标的商品后,未经吕梁商标注册权人同意,擅自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后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商标反向假冒行为在客观上表现为向他人虚假地表示商品的真实来源,其实质是一种商标侵权行为。

在发达国家,这种行为早就被美国商标法、澳大利亚商标法、法国知识产权法典、英国法院的判例认定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在我国,2001年修改后的新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四项明确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这种商标反向假冒行为被认定为商标侵权自此有了法律依据。反向假冒的行为主体既可能是商标注册生产商也可能是销售商。

1、一些人从字面上理解,认为行为主体只限于经销商,这种观点是不全面的,因为生产商将更换商标后的商品销售给销售商或直接销售给消费者,同样是投入市场的行为。主观上,行为人事先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或事后取得商标注册人同意,同样构成反向假冒行为。一些观点认为,行为人如果是该注册商标的许可使用人,则可以视为已经商标注册人同意,这种观点是不正确的,因为许可使用仅限于使用该注册商标或不使用该注册商标,而被许可人无权更换该注册商标。

2、商标反向假冒的危害在商标反向假冒行为中,擅自除去他人的注册商标,在该商品上粘贴自己的商标销售,不仅违反对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的法律规定,也影响商标的本质功能,使原商品的注册商标难以有效发挥其识别作用,引起商品流通秩序的混乱。同时,商标反向假冒行为人擅自更换他人的注册商标,妨碍了原商品生产者扩大其商标知名度和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的份额,这亦违背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的商业道德与法律原则。

3、对更换一词应做扩张解释对更换行为的理解,不应该局限于字面意义,商标注册应该做扩展理解。更换的表现形式应该有以下几种:①行为人撤换掉原注册商标换上自己的商标;②行为人用自己的商标覆盖原注册商标;③行为人撤换掉原注册商标换上第三人的商标(已经第三人同意);④行为人用第三人的商标覆盖原注册商标(已经第三人同意);⑤行为人仅仅撤换掉原注册商标但并不加贴任何商标;⑥行为人既不撤换也不覆盖原注册商标,而是将带有原注册商标的商品重新进行包装或分装并加贴自己的商标,如把大包装糖果换成小包装糖果等。

我们都知道,商标期满后,可以通过商标续展来延长商标的使用寿命,同时也可以保证商标的有效性。根据《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注册商标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吕梁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期满不办理续展手续的,可以延长六个月。每一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商标前一有效期届满之日起计算。逾期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撤销注册商标。

但一些商标拥有者却在思考:商标能否无限期延长?你能一直拥有这个商标及其权益吗?为了回答这个问题,我们今天统一回答这个问题。商标续展可以无限期延长。但是,在申请商标续展时,要注意商标的使用期限和续展期限。商标期满前未及时办理续展,或者一时未查实忘记续展的,国家给予6个月的展期。但是,商标权人在延长期限内仍不办理商标续展手续的,由商标局撤销商标业务。

商标续展中有几个值得注意的事项:续展申请不符合要求的,由商标局按照申请表填写的地址以邮件形式书面通知申请人,限期补正;续展申请经批准后,商标局按照申请表填写的地址将续展证明邮寄给申请人;因其他原因不能批准续展申请的,由商标局按照申请表填写的地址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类别按《商标注册证》批准的国际分类填写;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续展申请的,商标局不会在任何文件中直接与申请人联系,所有文件都将送交商标代理机构。

提醒商标所有人,根据《商标法》,商标有效期为10年,从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期满不申请的,可以延长6个月。宽限期届满未提出申请的,撤销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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