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商标注册100%能注册成功?
有些吕梁商标注册公司给您说:“吕梁商标注册100%能注册成功?”其实这根本是不可能的!具体原因就让小编给您解释一下吧:
一、首先涉及的一个问题:近似商标的判断,也就是说申请人的商标要与现有商标进行近似对比的。在对比的过程中,申请者个人、商标注册公司的商标查询员、商标局的审查人员等等每个人都有一套标准与看法,所以对于两个商标近似不近似,并没有绝对的标准,只有概率上的判断。虽然商标注册公司特别有经验,可以根据经验排除目前能查到的所有近似商标,但还是也不能100%保证注册成功?
其次在商标查询中有一个叫做“商标查询盲区”的专业术语。也就是说近期(4-5个月内)申请的还没有下发受理书的商标,是任何人都无法查询到的。在这个盲期的时间段以商标局数据录入时间为准,也就是商标局自己说有滞后性。现在知道了吧,注册商标是有客观存在的风险的。再牛逼的商标注册公司也无法保证您的商标100%能注册成功!
二、除此之外,还有商标公告期异议问题。在商标公告期的三个月,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商标异议(比如指出和某商标近似、侵犯某个体权益、商标抢注……等等),商标局收到异议后会让申请人进行异议答辩,然后综合材料作出是否予以核准的裁定,甚至还有可能复审。好好的注册个商标,半路杀出个程咬金,来个搅局的,这事儿就谁也说不准了。
想要有保障的拿到商标证书当然要找正规的商标注册公司,但是特别强调商标注册速度快的代理,请远离!给你一大堆美好承诺的,都是骗子,还记得那句歌词吗?童话里都是骗人的…… 。所以选择商标注册公司时请综合考虑!小心被骗子套路了。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者其他权利人依据有关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对于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就权利的性质而言,它属于一种民事权利,具备民事权利的共同特征。那么,哪些人可以成为软件著作权人?
一、软件著作权人及其权利归属 软件著作权人,是指依法享有软件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软件著作权属于软件开发者,即实际组织开发、直接进行开发,并对开发完成的软件承担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依靠自己具有的条件独立完成软件开发,并对软件承担责任的自然人。如无相反证据,在软件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开发者。 委托开发、合作开发软件著作权的归属及行使原则与一般作品著作权归属及行使原则一样,但职务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归属有一定的特殊性。自然人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中任职期间所开发的软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软件著作权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对开发软件的自然人进行奖励:
(1)针对本职工作中明确指定的开发目标所开发的软件; (2)开发的软件是从事本职工作活动所预见的结果或者自然的结果; (3)主要使用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金、专用设备、未公开的专门信息等物质技术条件所开发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软件。
二、相关法律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第四条 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人应当是该软件的著作权人以及通过继承、受让或者承受软件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八条合作开发的软件进行著作权登记的,可以由全体著作权人协商确定一名著作权人作为代表办理。著作权人协商不一致的,任何著作权人均可在不损害其他著作权人利益的前提下申请登记,但应当注明其他著作权人。软件著作权合同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是软件著作权专有许可合同或者转让合同的当事人。
在自然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时,除按照有关规定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代理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商标图样材料外,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商标注册申请的主体资格:包括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农村承包经营户、其他依法获准许可从事特定经营活动的自然人。
(1) 个体工商户可以以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者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也可以以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以下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1、经营者的身份证;
2、营业执照。
(2) 个人合伙可以以其《营业执照》登记的字号为申请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也可以以全体合伙人的名义共同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以下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1、合伙人的身份证;
2、营业执照 注意:以全体合伙人的名义共同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还应当提交其合伙章程的复印件。
(3)农村承包经营户可以以其承包合同签约人的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以下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1、签约人身份证;
2、承包合同
(4)其他依法获准许可从事特定经营活动的自然人,可以在有关行政主管机关颁布的登记文件中登载的经营者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以下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1、经营者的身份证;
2、有关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登记文件。
二、关于个人独资企业,一人公司注册申请商标事宜 个人独企业、一人公司不得以经营者本人的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而应以营业执照登记的名称作为申请人提出商标注册申请。
三、自然人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时的限制。 当自然人提出商标注册申请时,所填写的商品和服务范围,应以其在营业执照或有关登记文件核准经营范围为限,或者以其自营的农副产品为限。
四、对于凡不符合规定的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局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申请人提供假材料,取得商标注册的,经查实的,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
五、办理商标转让申请,受让人为自然人的,参照上述规定办理。凡不符合规定,商标局不予受理。
六、外国自然人及港澳台自然人的申请注意事项另行规定。
七、规定自2007年2月12日起施行。 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关于《自然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注意事项》进一步细化和规范了商标法的原则与标准,确保商标注册程序公正、公平、合理,使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走向健康、高速发展的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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